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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3月4日讯 (记者文刚)一笔总额27万余元的债务,是正常的借款还是私彩欠债,关系到是否受法律保护问题。3月4日上午,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蹊跷的债务纠纷案,原被告双方为此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原告唐某在诉状中称,吴某和她均是海口海甸一庙人,自小就熟识。2006年10月4日,吴某向她借了27.9万元人民币,并承诺2006年10月4日起每月返还4000元。但吴某在拿到借款后却一直没有按期返还,经其多次催促,仍然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因此,特请求法院判令吴某返还全部借款。
对此,吴某答辩称,所谓借款实际是由私彩买卖产生。唐是一庙有名的私彩老板,她经营的私彩都由各个私彩点专人收集统一送票,吴是其中的一个。按私彩交易规则,开奖当天晚上八点前送票,第二天结账。2006年9月,一个外号叫小燕子的人把彩票经他转交给唐,彩票面额为33万余元。
次日,小燕子对吴某说,向她买彩票的人不结账就跑了,因为当时买彩票的熟客都由电话或传真机传送号码,也是次日结账。吴某马上把情况向唐某汇报,两人一起赶到小燕子家。经交涉,小燕子的男友先后拿出5.5万元让吴交给唐。最后,小燕子也人间蒸发了。
吴某称,2006年9月29日,唐到他家里,拿出一张写好的借条让其照抄一份并承担余款。他为了息事宁人就照抄一张。唐拿到条子后,便带老公一起多次到吴家中催款。吴在无奈之下,只好答应每月给唐某4000元,3个月里,他从亲戚处总共借了12000元交给了唐。
法庭当庭没有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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