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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建邦
3月27日凌晨,几十名“身份不明”男子闯入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居民徐水香家中,将她和老伴拖出屋外,随后拆了房子。与徐水香同样遭遇的还有沈建方、陆素贞一家。(3月29日《现代快报》)
在依法治国逐渐深入人心的今天,拆迁自然应该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进行。可是,现实生活中,“半夜拆迁”的屡屡出现,让人震惊。“半夜拆迁”制造出一幕幕半夜惊魂的“闹剧”,公民何来安全感可言?当地政府坐视房地产公司“半夜拆迁”,无异于对暴力行为放任不管,政府的公信何在?
在“半夜拆迁”面前,《物权法》的权威何在?“半夜拆迁”之所以屡试不爽,根本原因就是暴力拆迁者能够屡屡逃脱法律的惩罚。“半夜拆迁”之后,少见暴力拆迁的违法者受到法律的惩处,彰显了法律的苍白无力,实乃法治之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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