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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龙贵
南京哪个区哪个街道的市容管理不好,该区该街道的主要负责人都要为此担责任!29日,南京市政府正式与13区(县)签订了责任状。(3月30日《现代快报》)
以签订责任状的形式,来管理市容,并将考核结果与领导者的个人利益直接挂钩,或许是南京市首创,但将市容管理与政绩相连,并非南京一地独有。譬如近年来在各地不断升级的“创卫”热潮。这样做的效果是可以预期的,但其过程是十分令人质疑的,最大的担忧来自于:“市容责任状”会否逼出权力越位?
为了保证新规定的可操作性,政府必然要将市容管理内容进行条条框框的细化,并付诸具体的管理活动中去。姑且不论其是否科学合理,单就权力运作的合法性问题就得打上一个问号。因为显而易见,市容管理不免与公众尤其是城市中的一些弱势群体的利益有冲突之处,譬如马路摊贩,之前他们的经营可能是合法的,并得到管理部门授权至少是默认的,而现在,在没有他们参与的情况下,一个与他们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新规定就已经出台了,这显然不利于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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