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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4月24日 星期四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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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申请经济适用房遭遇乱收费
一居委会向申请者索要30元赞助费
王红卫
本报三亚4月23日电 (记者王红卫)“我们是下岗职工,居住环境十分差,到居委会办理申请经济适用房手续,居委会却让我们赞助30元钱,这种收费很不合理?”今天早上,三亚市民黎先生向本报反映,新建社区居委会在办理经济适用房申请手续时,违法向居民收钱。   黎先生说,他是原三亚麒麟酒店的职工,酒店破产拍卖后下岗了。现在,一家三口人挤在一间2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里,居住环境很差。三亚市政府出台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政策后,他看到了改变居住环境的希望,于是向社区居委会申请经济适用房。但由于他的妻子徐某,是三亚新建居委会的居民,要申请经济适用房,须居委会出具证明。   今天早上,黎先生带着户口本、适用房申请表等赶到了新建居委会。证明还没开,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就叫黎先生先交赞助费30元。为了不影响手续办理,黎先生无奈掏出30元钱。   随后,记者来到了新建居委会了解情况。该居委会负责人告诉记者,工作人员的确收了黎先生赞助费30元并开了收据。该负责人说,居委会是为居民服务的,目前不享受财政拨款,但是目前居委会却一直承担了部分政府职能,不论是办公消耗还是交通支出,都由居委会自己埋单。特别是这次经济适用房申请,按照职能部门的要求,要每一个人一个档案、每一个人使用一个档案盒,居委会实在是拿不出这笔钱。所以,就要求前来办理申请的居民赞助居委会30元钱。   对此,三亚市河西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居委会是面向社区的机构,是为百姓服务的窗口,不应该在办理业内事务时向百姓收取费用,这样就将无偿服务变成有偿服务了,性质产生了明显的变化,这是一种错误的做法。   据悉,今天下午河西区已叫停新建社区居委会的错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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