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碘缺乏危害是由于自然环境缺碘,居民长期碘摄取不足所造成的。只要长期坚持补碘措施,碘缺乏病是完全可以消除的。
防治碘缺乏病的最根本措施是食盐加碘。这是被许多国家近一个世纪的防治工作所证实的,是各种补碘办法中最好的方法,它不仅安全、有效、经济和容易推广,又符合微量、长期及生活化要求。
发达国家在消除了碘缺乏病后仍坚持食用碘盐。如美国、法国、加拿大、日本等,由于人们文化素质较高,对碘缺乏危害有深刻的认识和强烈的自我保健意识。这些国家虽然在市场上碘盐和非碘盐同时销售,但同时富碘食品、保健品市场非常活跃,食用非碘盐的人们也可以从其它途径获得人体需要的碘。
为了确保我国如期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标,国务院于1993年9月召开了“中国2000年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动员会”,会上确定全国普遍实施食用盐加碘;1994年国务院先后颁发了《中国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规划纲要》和《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明确了防治目标,制定了方针、政策;1996年5月国务院又颁发了《食盐专营办法》。至此碘缺乏病的防治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从1994年起每年5月在全国开展防治碘缺乏病宣传日活动;在组织管理上,国务院成立了“国务院消除碘缺乏病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解决全国碘缺乏病防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全国消除碘缺乏病工作,所有这些重大举措都为消除碘缺乏病的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海南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 海南省卫生厅 海南省盐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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