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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6月19日 星期四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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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进步法律的进步
本报记者 郑彤
连日来,卫生部下文允许交叉换肾的消息引起了各界的强烈反响,盛赞法规解释的人性化。但是这一切,似乎都不如已回到常德的何一文和何志刚的话来得直接。何一文说:“由于尿毒症的影响,我的左眼几乎失明,右眼也只有一点微光。如果换肾手术早点做,不拖那么久,我的眼睛可能也不会成这个样子。”而已能正常工作的何志刚则表示:“我觉得我们吃的苦还是蛮值得。想不到我们惊动了国家的法律,为后面的病人清除了障碍。”   当然,也有专家不无担心,怕如果随意许可交叉换肾,有可能给器官买卖提供可乘之机。对此,肖劲逐表示;“社会在进步,只要我们自己心中有杆秤,正确理解法律法规,将最好的技术给病人,就一定能做出最好的选择。”   对于网民盛赞海南交叉换肾是“人性的进步、法律的进步”的说法,肖劲逐有些动情地说:“只要是公正评价,我们都接受!当时我们只是站在患者第一、生命第一的立场上罢了。”他说,能借这个机遇促使国家相关部门对《移植条例》中不完善的地方、描述不准确的地方进行解释、修改,推进我国器官移植事业的发展,那是求之不得的。   “其实我们肖院长也有点傻。”在将要结束采访的时候,肾移植专科的一位护士突然对记者说,“这次交叉换肾,相当于四台手术,不仅风险大,按正常来说至少要收15万元的医疗费,可是我们医院免这免那,只收了人家三万六,还倒贴一大笔!”   关于这个说法,记者在农垦总局医院的住院部结算单上找到了印证。   “生命远比金钱重要!我更关注的还是我国的器官移植事业。”肖劲逐转移了话题:“与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器官移植事业难就难在供体严重匮乏。”   肖院长曾在国外进修,他说,在新加坡,法律规定,没有公开声明死后不愿捐献器官者,就自动被视为是捐献者,其遗体器官就会成为捐献器官。因此,新加坡的器官移植事业相当发达。而我国百姓由于传统思想的影响,器官供体远远不能满足患者需求。   “在海南,仅等待肾脏供体的病人就达几百人,我们医院就有40名肾病患者在等。”肖院长说,在国外发达国家,由于人们的器官捐献意识较强,等待供体的患者往往在半年内就可配型成功,而在我国,等待时间基本在两年以上,而这期间,不仅患者的生活质量得不到保障,还经常留下生命遗憾。   “捐献器官就是延续自己生命!”肖院长呼吁全社会都来支持器官移植事业。   (本报海口6月18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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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进步法律的进步
换肾的意义重在换脑子
海南交叉供肾手术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