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海口市福利院小班的孩子们正在吃午餐。 本报记者 苏晓杰 摄 |
|
本报海口9月23日讯 (记者黄晶 实习生黄剑)关爱孤残儿童,从一定意义上说,最好的方式是通过家庭寄养,让他们回归正常的家庭生活。而记者近日在海口市社会福利院采访时,发现这种方式在海南乏人问津。
所谓家庭寄养,是政府买单的对孤残儿童的一种救助行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与年龄在30岁至60岁之间、有稳定的收入、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能够保证被寄养儿童的居住空间的家庭成员签订《寄养协议》,由民政部门定期发放寄养费,这是一种经规定程序,将民政部门监护的儿童委托在家庭中养育的照料模式。
海口市社会福利院收养了150多名孤残儿童。院长邓桂添告诉记者,福利院为孤残儿童提供舒适的住处,可口的饭菜,送他们上学受教育。但福利院的群养生活,很大程度上并不能满足他们成长中的情感需求,长期生活在那里的孩子往往会出现性格孤僻、心理封闭、缺乏自制力与上进心、社会适应能力差等问题。
16岁的光明(化名), 4岁流浪街头,后被公安民警送入海口福利院,10岁时曾被家庭寄养,不久即被送回福利院,现在海口读高中。随着年龄的增长,光明在和同学的相处时自卑感越来越强,更是忌讳和同学谈及家庭生活。她感伤地对记者说:“每逢周末看到同学被父母接回家,心里不是滋味,我想有个真正的家。”
邓桂添说,光明的心理问题在孤残儿童中普遍存在,治疗他们伤疤的最好办法,就是让他们重新走进正常家庭,重建培养环境。
“推行家庭寄养是儿童福利机构今后转型的方向,”邓桂添说,一来对孩子健康成长有益,二来减轻福利机构直接养育、护理孤残儿童的负担,三是可以为看护人带来可观的工作报酬。今后,儿童福利机构将主要承担起对寄养家庭的监督、培训以及对社区中有残疾儿童的家庭提供技术支持等方面的工作。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这种照料模式在海南还缺乏社会关注度,邓桂添希望有越来越多有爱心的市民,能够加入到家庭寄养的行列,给不幸儿童一个幸福的家,帮助更多孤残儿童真正融入社会,成为心智健全有用之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