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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是我国第二个“城市无车日”,海口市交警当天将广场路辟为无车日示范街,劝导市民绿色出行,减少城市交通拥堵。然而,与这条原本就车少人稀的示范街的通畅无阻相比,其他道路的车辆数量与平时相差无几。
笔者认为,“城市无车日”这一需要全社会理念上达成共识、行动上自觉参与的活动,并不是一条示范街的效应所能承载得了的,更不是光靠交警或某一个部门的操持和忙碌就能毕其功于一役的。
我国设立“城市无车日”的核心价值是要在全社会树立起绿色环保、节能减排、健康舒适的现代城市生活理念。“城市无车日”不是一味地排斥机动车辆出行,而是实行公交优先,让人们根据生活和工作的需要,尽量乘坐公交出行,或采用非机动车出行,以达到减少道路拥堵、减少有害气体排放,甚至锻炼身体的目的。但是,实现这样的现代文明愿景,需要优良的制度设计和公民意识为支撑,绿色出行的前提是舒适完善的公交系统。
在整个城市公交优先的理念还没有得到深入人心、公交体系建设还不完善、市民乘坐公交出行还不是很方便的时候,光在某一示范街上限行小汽车,并不能达到让更多市民受教育的作用。况且这种作法实行久了,会让人产生误解,无车日就是某条街的事,该开车还是开车,经过示范街大不了掉头绕行。如此作法并不能达到鼓励市民少开车或不开车的目的。况且海口曾经设立的德胜沙步行街就已经足以让市民感受无车的效果,无车日示范街又能有多大新意?
“城市无车日”活动如果仅止步于示范街,人们往往只见到交警忙碌的身影,而作为城市规划设计者、交通政策制定者、公交体系建设者的政府其他部门和人员,以及作为交通参与者的有车一族,往往成为无车日活动的缺席者或旁观者。这种没能激发起全民参与热情的示范意义并不大。开展“城市无车日”活动重在唤起政府和市民的共同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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