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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物小票上的价格与商品标价不一。
本报记者 古月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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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超市购物时,一般消费者都不会仔细核查商品价格和消费小票上的实收金额是否有出入。而这一点,恰恰让许多“精明”商家钻了空子。当部分消费者发现这个“猫腻”后,商家则会以“电脑条形码出错”为由推脱,只是把多收的钱退给个别消费者了事。一业内人士透露,“低标价多收钱是超市潜规则”。
本报海口11月18日讯 (记者古月)“标价23.8元一袋的速冻饺子,结账时却收31.5元。不看小票,就会糊里糊涂的被多收7.7元。”今天上午,市民杨先生在海口一超市门口说。
市民杨先生说,前不久他到海口国贸一家超市购物,买了一种促销速冻水饺。价格牌上标着,该水饺每袋原价29.5元,优惠价23.8元。可当他结账后却发现,超市实收金额竟是每袋31.5元。第二天,他带着小票和水饺来找超市,总算顺利拿回了被超市多收的钱。
而家住金盘的谢女士更是对超市优惠商品的实收金额心存戒备。谢女士说,她多次发现超市优惠商品在实际收款时多收钱,而商家的解释也总是说“条形码错误”。她质疑说:“为什么条形码错误总是多收款,从没发现有过少收的情况。这里面一定有‘猫腻’。”
就“条形码错误”引起多收费的情况,记者对海口多家规模较大的商场进行了走访。走访结果令人惊奇,竟没有一家商家不存在“条形码错误”引起多收款的问题。记者同时注意到,由于很多市民多是一次性购买几百元、数十种日常生活用品,因此一一对比小票价格的消费者很少。
就多收款问题,一超市工作人员说,标签上写的优惠价因电脑里的条形码没改过来多收费属正常情况,毕竟超市里有几万种商品,个别商品价格有出入在所难免。但有业内人士透露,“条形码错误”实在是商家推脱责任的借口,这种行径是“超市的潜规则”。
海口市消协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曾接到过消费者类似的投诉。根据规定,确属超市一时疏忽搞错了价格,但又能主动将多收的钱退还给消费者的,可以给予口头警告,但多次出现多收消费者钱的事,就要依法处理了。
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君认为,超市利用消费者一般不会仔细查看购物小票的习惯,在商品标价上做手脚多收消费者的钱,其行为涉嫌价格欺诈。李君律师建议,消费者遇到这样的事,首先应该保留证据,最好把超市标出的优惠价格和电脑收银小票进行拍照,然后到有关部门投诉,向超市索赔损失。
(编后)“超市依靠庞大的采购量,能压低供货商的进货价格,以保证提供给消费者价廉物美的商品。在大超市买东西,图的就是商品齐全、环境舒适、价格低廉、售后服务有保障,在这里购物当然让人感到放心了。”这是消费者去超市购物的理由。
可记者的调查却让我们不得不认为,超市拿消费者的信任当儿戏,屡屡从中获利。但有一些精明的消费者也发现了超市的“猫腻”,总结出原来去超市购物也要存着一百个小心的教训。不知此时,超市的经营者作何感想?
而更为尴尬的问题是,消费者今后还能信任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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