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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颇为复杂。主要是以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市场成品油交易价格为基础,参考运杂费、保险费及国内关税和由国家确定的成品油流通费用,最终形成由发展改革委颁布的国内成品油零售基准价,中石油与中石化再在此基准价的基础上上下浮动8%的范围,最终制定出终端零售价格。
业内人士认为,这种价格机制存在两大弊端:首先是滞后定价,一般而言国内成品油价格会滞后于国际油价一个月时间。另一弊端是油价倒挂。中国原油价格已与国际市场接轨,而成品油价格仍受到国家调控,采取的是区间定价,即只有当国际成品油价格波动大于一定幅度时,发改委才会对国内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整。这一弊端造成经常发生的情况是,发改委出于调节通货膨胀的考虑,即使国际成品油价格上涨超过了既定区间,国内成品油价格未必会上调,即使上调,幅度也较小。另一种情况是,当国际成品油价格随着原油价格回落时,出于保护国内炼油企业的目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并不随之回落。
能源专家认为,由于原油与成品油价格接轨的不对称,不论生产者还是经销商,往往不看市场而紧盯政府调价,影响了市场的正常运行。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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