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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21日 星期日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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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用天然气每立方米降0.7元
本报海口12月20日讯 (南国都市报记者王灿)今日零时起,由于我省暂不征收燃气通行附加费,因此车用压缩天然气从3.9元/立方米降低至3.2元/立方米。以压缩天然气为燃料的公交车和出租车司机喜开怀。   省物价局价格处负责人说,燃气通行附加费是2005年起征收的,收费标准为压缩天然气(CNG)0.7元/立方米,液化天然气(LNG)0.56元/立方米(海口市基本上使用CNG),附在气价中征收。现在我省暂不征收燃气通行附加费外,每年可减轻经营者负担2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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