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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原广州地铁老总、现执掌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的广东省人大代表卢光霖抛出了一个有点“烫”的观点:“政府不要再搞最低工资标准了,最低薪水应由市场决定”。(2月15日《新快报》)
卢光霖代表这一建议的不合理性,显而易见,乃至不值一驳。但为什么像“政府不要再搞最低工资标准了”这样的“雷人”的人大代表观点和建议,还是层出不穷地不断涌现呢?诚然,依据有关法律,人大代表是有权利就各种社会问题畅所欲言自由发言,并不受法律追究的,但更重要的问题是,既然代表人民是人大代表的基本职务身份,其任何发言建议就不可能也不应该只是完全自由的个人言论,而必须代表他身后的选民并对他们负责。这诚如《代表法》所要求的,“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而“政府不要再搞最低工资标准”之类的发言和建议不断地被代表们脱口而出,或许说明,上述《代表法》所要求的种种人大代表与选民之间的权力授受、监督制约以及相应的机制,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并有效发挥作用。所以,对于人大代表“雷人”言论、建议,我们现在最需要批评和反省的,其实并不是这些言论建议本身,而是其背后所以能如此的、妨碍遮蔽人大代表人民性充分体现和传达的机制体制,进而尽快去着手完善、改进它。
□ 张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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