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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济南4月1日电(记者董振国)山东省威海市近日决定,在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全面推行“禁酒令”,如违反规定将受到警诫乃至纪律处分。
威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日前出台的《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实施“禁酒令”的通知》中规定,以下四种情况严禁饮酒:一是严禁在工作日中午饮酒;二是严禁在值班和执行公务时饮酒; 三是严禁到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各种场合饮酒;四是严禁在驾驶机动车前饮酒。
威海市规定,凡违反上述规定之一,第一次予以警诫,取消本人年度评先选优资格;第二次予以通报批评,所在单位不能参加年度评先选优;第三次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为了让全社会监督此项禁令的执行,威海市向全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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