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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4月26日电 (记者刘畅 张勇)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和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26日在南京签署《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两岸法学专家、法律界人士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指出,这一协议的签署,使两岸司法界建立了直接、全面、深度的合作关系,有利于维护两岸同胞的司法权益和两岸交流交往的正常秩序。
根据《协议》,两岸同意在民事、刑事领域开展协助,采取措施共同打击双方均认为涉嫌犯罪的行为,重点打击涉及绑架、枪械、毒品、人口贩运及跨境有组织犯罪等重大犯罪,以及侵占、背信、诈骗、洗钱、伪造或变造货币及有价证券等经济犯罪。相互协助送达司法文书、调查取证、罪赃移交,认可及执行民事裁判与仲裁裁决,移管被判刑人。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表示,《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是两岸司法主管部门之间第一份综合性合作协议。其主要内容涵盖了民商法与刑法的全部司法过程。他说:“《协议》的签署是两岸互信与共识积累到一定程度的结果,将对双方在经济、民事等各领域的交流交往起到保护、促进和规范作用,将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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