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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万城5月7日电 (记者于伟慧)记者今天从万宁市检察院获悉,该院依法以涉嫌重大事故责任,对万宁博冯水库“3·27”溃坝事件中负有责任的4名人员做出处理,王某某、庞某、冯某某和陈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3月27日晚上8时许,万宁市博冯水库因人为因素造成护坝坍塌,大水将下游的东线高速公路左幅涵桥冲断,致使两辆小轿车和三人掉入被大水冲垮的高速路涵桥中,附近300亩农田受淹。
事故发生后,万宁警方立刻将在现场施工的管理员王某某、施工人员庞某、冯某某和陈某某等4名负有责任的犯罪嫌疑人控制并刑事拘留。
经过对事故原因的具体调查后,万宁市检察院于近日将4名相关责任人正式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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