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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4年前韩国“江陵端午祭”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后,中国已启动“端午节”申报世界非遗程序,该项目已由湖北省代表中国向联合国递交申报表,目前“端午申遗”已进入初评阶段。(5月27日《长江日报》)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特点是,“不脱离民族特殊的生活生产方式,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的‘活’的显现”。对照之下,为了申遗而罗列出的各种节日习俗,其真实的活力究竟有多少?
插艾蒿、挂菖蒲、佩香囊、包粽子、赛龙舟……这些仪式都曾是端午节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但却又都随着岁月的流逝在某些地区或多或少产生了遗失,“端午申遗”的最终目的,难道只是为了甄别判断出什么地方的仪式最为完整和典型吗?传统节俗文化源远流长,在于其构建了我们强大的精神家园,也只有依附于这样的精神内核,外在的形式才会更加丰富而有意义。如果一定要对此加以保护,首先应该考虑的是在赢得文化认同的前提下夯实我们的精神家园,而不仅仅是一味醉心于“打捞”失落的仪式。反观近年来数次风风火火的“节日申遗”,无一例外则重于节庆仪式的完整,全然不顾因年代久远给人造成的隔阂,这样的“保护”如何能赢得所有人的认同?
回顾韩国“申遗”的成功经验,对于我们或许不无启发。早在1967年,韩国就把“江陵端午祭”正式列为本国“重要无形文化遗产”,开始系统疏理祭典中的舞蹈、萨满祭祀、民间艺术展示等诸般内容,对祭典中的音乐、器物、礼仪,特别是操办祭典的民间艺人着力加以保护和资助。此后又经历了数十年的发展,才得以形成今天的规模,展现出形式古雅又不失现代性的江陵民俗文化———正是有了前期充足的准备,韩国的“申遗”才会最终水到渠成。
与其不遗余力地呐喊“只有申遗才能保护传统节日”,不如首先静下心来考虑一下,到底应该保护什么以及怎么保护的问题。
□ 赵志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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