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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孙乐明)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推进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将从7月1日起施行,内容涉及管理机构设置、国有资产管理、企业及改革方向、政策支持和经营体制改革等多个方面。
2008年6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关于推进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改革的核心是由海南省全面管理海南农垦,把海南农垦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实现体制融入地方、管理融入社会、经济融入市场。改革的重点是剥离农垦的社会职能,实现政企分开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同年10月,海南省委、省政府制定《关于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对改革做出具体部署。
省农垦总局体改法规处处长吴裕丰说,近2年来,海南农垦改革的步伐一刻也没有停,并逐步走向深化。此次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对海南农垦改革的方向、原则和内容,从法律层面予以明确和固定,将使农垦改革更加彻底和深入,并为农垦改革提供法制保障。
业内人士指出,海南农垦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不少困难和阻力。《决定》的通过,将有利于克服这些困难和阻力,有利于攻克改革堡垒。从另外角度看,改革是必然的,不改革或不按法律规定的方向改革,则不允许甚至是违法的。这将使农垦改革的使命显得更神圣,改革的方向更明确,改革的决心更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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