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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6月28日讯 (记者黄晓华 通讯员郭兴武)我省今年将选聘85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简称“选聘生”)。招录报名时间为7月份。这是记者从省委组织部了解到的。
85个职数中,25个职数定向招录少数民族大学毕业生。招聘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各市县的选聘生要求为本市县生源。学历要求为全日制大专以上,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同时还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院系以上三好学生;3、在大学期间担任过院系以上党团组织、学生会干部或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一年以上;4、少数民族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据了解,选聘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在村任职聘期为3年。任职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省委组织部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录用为本县(市、区)乡镇公务员。选聘生在村任职期满3年后可录用为乡镇公务员的优惠政策,是我省的一项创新举措。
待遇方面,选聘生比照各县(市、区)乡镇从大学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聘用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享受中央财政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安置费。在村任职期间,按照当地对事业单位的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障。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规定、聘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
招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名方式为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hi.lss.gov.cn),进入海南省公务员招考网。笔试时间、内容与全省招录公务员笔试相同,类别为乙类。
省委组织部统一招聘后,将选聘生分配到各县(市、区),再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与选聘生签订聘用合同,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村委会,按有关规定任职。
具体报名时间和安排请关注省委组织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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