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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整治的大幕,在海南全省徐徐拉开。一些城市行动迅速,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不过,随着整治工作的深入,一些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工作效率低、责任心不强、作风差等问题也暴露出来。
干部队伍的这种状态,群众是看在眼里的。前几天,一位退休老干部投书本报,对此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说,整治环境要出狠招动真格,要启动问责制度,要对卫生不合格单位的领导进行曝光,要敢于撤换治理不力的领导,等等。总之,就是需要政府拿出更强有力的手段,促进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笔者认为,这位老干部的意见很有价值,值得各级领导重视。整治环境卫生是一项费时、费力、费钱的工作,如果没有惩罚、问责的压力,各级干部可能很难长时间坚持贯彻、开展。而如果做不到长期坚持整治,脏乱差现象便会反弹,洁净环境便无从谈起。
在这方面,“全国文明城市”南宁的经验或许值得我们借鉴。2006年,南宁在全国首先实行对卫生问责,出台了实施“城乡清洁工程”问责的地方行政法规,掀起了问责风暴,先后有48人被问责。据称最严厉的一次,是南宁市一个区的区委书记、区长因整治卫生不力被调离,主管的常务副区长被撤职,4人被诫勉谈话,1人被通报批评。在这样的问责力度下,该市干部队伍的精神面貌、工作作风大为改观,执行力、落实度大大增强,形成了举市抓整治的浓厚氛围,城市环境持续优化。
据说,几年前的南宁,比现在的海口还要脏还要乱,但短短几年,南宁已成为全国闻名的“清洁城市”。看看别人,再看看自己,感慨油然而生。别人能做到的,我们为何不能做到?南宁的“真经”,我们不一定全部照念,但南宁整治环境的决心和撤换不尽职干部的魄力,我们却应同样拥有。
我们的干部,或许都应背上一份沉甸甸的“清洁责任”,或许都该有这样的觉悟:不尽职尽责,就拍屁股走人。我想,这才是特区干部应有的担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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