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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谢向荣)能否采取重罚的方式,使城市中乱扔乱倒垃圾者的行为得到约束,减少污染环境的行为发生,这是海南日报记者在这几天所接的热线中,一些市民提出的观点。近日,记者就此观点采访了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邢建良。
邢建良表示,在目前市民的文明素质和爱护城市环境的意识还没有达到一定程度时,罚款以达到约束的效果确实是一个有效手段。目前国内的许多省会城市都对市容与环境卫生的管理方面的执法与处罚进行了专项立法,但海口还没有,因此在这方面的处罚警示效果并不明显。目前正在用的《海口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只是一个政府的规章制度,没有很到位的效果,这就造成了处罚难的问题。
“比如按目前规定对随地吐痰的市民罚款20元到50元,但他要是不接受,你也拿他没办法。”邢建良坦言,这种城市环境和卫生方面的地区法律空白,使他们只能以教育为主,最后的效果就是这边刚对他说完,那边又开始犯了,久而久之,没有强有力的执法效果,执法常常“流于空谈”,形同虚设。
如果有强有力的法律那就是另外一种处理办法。比如新加坡,不仅不放过随地吐痰者,就连随地扔张纸片也要被控上法庭,接受劳动改造一天或者几个小时,同时如果今后再犯,将面临高额罚款或最长2个月的监禁。
因为执法效果不佳,有关部门也没有对目前在用的处罚办法进行大范围的宣传。记者注意到,在目前城管局用的这个《暂行办法》中,虽然对违反环境卫生管理行为的处罚制订的十分详细,但估计一些内容是许多市民不了解的:比如不按规定投放大件废弃物的、在临街建筑物上封闭阳台的、随意丢放小动物尸体的等等38种破坏市容市貌的行为,都要被罚款。
邢建良认为,目前海口的这种情况,光靠城管局一个部门,也是难以完成。比如最近查处的一个“老爸茶”店占道摆摊影响城市环境的案子,群众投诉了两年多,他们也多次去那里罚没茶店的物品,但是最后还是与工商部门联合执法,才最终处理了这个案子。
邢建良说,针对这种处罚力度不够的现状,目前他们也在尝试着运用一些新办法。比如对“泥头车”的管理,他们现在将全市的一千多辆大小工程车都交由公司去管理,从事这种运输业务的车辆必须到公司去登记,并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及路线装运,这种提前的介入管理比原来发现一辆“泥头车”再去处罚一辆的效果要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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