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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项目市县审批权限扩大
除涉及国家宏观调控行业项目等外,其他项目可不由省商务厅审批
本报海口7月5日讯(记者高虹 通讯员吴飚)外商来海南投资的审批程序已经提速,除涉及国家宏观调控行业和法律、法规规定由国家商务部审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可以不必经由省商务厅而直接在各市县商务局审批。日前,经省政府同意,省商务厅进一步扩大全省各市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口综合保税区的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权限。   “此次变革最大的亮点,就是除涉及国家宏观调控的房地产、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行业和法律、法规规定由国家商务部审批的项目需要省里审核和转报国家商务部外,其他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权限扩大到市县。”省商务厅外国投资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说。   原在省商务厅审核权限内或由商务部委托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的外商投资企业,其设立、增资、合同/章程及其变更事项,现均可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市县商务局审核。   根据规定由商务部批准设立的企业,其有关非实质性变更现在也可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市县商务局依法审批,并将复印件和批准证书复印件通过省商务厅报商务部备案。   进一步扩大市县外商投资审批权限,代表着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一种尝试。据介绍,进一步扩大市县外商投资审批权限后,省商务厅将加强对各市县商务部门有关人员的培训,并建立起一整套监督机制和奖惩机制。   除海口、三亚商务局和洋浦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外,其他市县商务局和海口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负责审核企业的设立、变更,如需领取或换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由企业凭各地商务部门有关批复,到省商务厅设在省政务中心的服务窗口领取。省商务厅可以据此对各市县商务局审批程度是否规范进行严格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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