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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8月23日讯 (记者文刚 实习生丁静 通讯员李正仁)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规范村“两委”干部待遇
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和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途径,形成村干部报酬保障机制的要求后,省委高度重视,把提高村“两委”干部报酬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2008年底,省委组织部会同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制定了《海南省农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委会干部补贴发放实施办法》,实现了我省农村“两委”干部基本报酬补贴省级统筹,农村“两委”干部的补贴比以前明显提高。一方面,按照我省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确定村“两委”干部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报酬待遇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另一方面,也适当解决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离任村“两委”干部生活补贴,给予离任村“两委”干部逐月或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通过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村“两委”干部报酬待遇,广大村“两委”干部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倍受鼓舞,工作积极性空前高涨。
培养高素质“村官”
我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落实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创新培训模式、内容和机制上下功夫,探索出采取短期培训和学历教育“两招”并用方式提高“村官”素质的新路子。一是省委组织部党员干部教育中心分期分批,对全省村党支部书记进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培训,去年以来共举办了培训班28期,培训人员3200多人次。二是提出了“组织部门与院校联手办学,提高村官能力素质”的新思路。全省各市县委组织部陆续与海南大学、省农校、海南广播电视大学等院校签订联合办学协议,对村“两委”干部进行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此外,儋州、乐东、屯昌、保亭等市县组织村干部赴省外发达地区考察学习,开阔视野,增长见识。
为办好学习培训班,各市县都将农村党员干部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出台了一系列的激励措施。例如,定安县规定,学员的学杂费全免,每人每年发给交通和学习资料补贴500元;同时规定从2008年起,每年从任期届满具有中专学历的优秀村官中挑选若干人到乡镇部门或事业单位工作。这些举措既有效解决了半工半读党员的后顾之忧,又极大调动了农村党员干部参加培训学习的积极性。
探索农村党建新格局
为了有效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我省各市县针对基层党建工作不断探索创新,开创了基层党建工作新局面。
2007年以来,琼中、陵水等县委组织部根据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实际,牢牢把握“发展富民”这一主题,组织开展了“农村党员诚实守信创业致富工程”。
海口、三亚等市积极统筹城乡党建资源,实现城乡基层党建工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融合、协调发展;万宁市实行“三联三问三帮”制度,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琼海、东方等市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推进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双带”能力;澄迈、文昌、临高等市县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在产业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建立党组织,扩大了基层党组织的覆盖面;昌江、五指山、白沙等市县实行农村“两委”干部坐班制,完善了农村基层工作的抓手,适应了现阶段农村工作形势的需要,及时高效地处理村务,有效激发了基层组织活力。
为贯彻落实中组部深化拓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和推进“万名组织部长下基层”活动的部署,找准组织工作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和切入点,省委组织部决定,从2009年6月开始至2012年6月,用三年的时间,在全省组工干部中实施“联百村进百企促发展”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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