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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9月22日讯 (记者罗霞)记者今天从省商务厅获悉,我省近日出台了《海南省2009年农超对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将在农超对接试点工作中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当年建设鲜活农产品冷链系统项目和农产品配送中心项目,支持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建设鲜活农产品快速检测系统项目和基地农产品品牌建设项目,并对验收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农超对接”试点模式由农产品流通企业确定农产品生产的质量标准、数量和品种,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民在超市和农产品流通企业技术指导下,按要求生产出合格的农产品,形成自主品牌,通过流通企业的冷链和物流配送系统,直接进入省内外超市和宾馆,或进入我省已进行标准化改造达标的、有一定规模的农贸市场或菜市场销售。
《方案》鼓励符合条件的单位建设鲜活农产品冷链系统项目和农产品配送中心项目、鲜活农产品快速检测系统项目和基地农产品品牌建设项目等四类项目。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有关要求,试点“农超对接”项目并经验收合格的,每个“农超对接”项目原则上按200万元的标准予以支持,且不得超过总投资额的70%。其中,鲜活农产品冷链系统或农产品配送中心项目原则上按每个150万元的标准予以支持,鲜活农产品快速检测系统项目原则上每个支持30万元,基地农产品品牌建设项目原则上每个支持20万元,但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我省开展试点项目的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可向所在市县商务、财政和农业部门提出项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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