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海口11月8日讯(记者徐珊珊 实习生李春)今天,我省与山西、黑龙江、广东、广西、贵州五省区在海口举行异地就医结算合作协议签约仪式,这标志着山西等五省区来琼居住人员在我省的异地就医医保结算工作正式启动。
为进一步加强省区之间医疗保险方面的合作,方便异地居住、转诊人员的就医结算,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医保服务,经过多方协商,我省与山西等五省区达成异地就医结算的合作意向。
今天上午,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李万一分别与山西、黑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人签署《异地就医结算合作框架协议》,我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邓光华分别与山西等五省区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签署《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异地就医结算合作协议》。
此前,我省已经分别与广东、广西和贵州等省区签署了《异地就医结算合作协议》。
根据有关协议,我省与山西、黑龙江、广东、广西、贵州五省区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互认制度;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服务协管制度;采取委托对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的方式,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
签约仪式后,副省长林方略向2位异地来琼居住人士代表发放了《异地参保人员海南就医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异地就医结算的相关工作细则正在抓紧制定之中。根据协议,异地参保人员应先到所在省区的医保机构申请办理异地就医手续,获得批准后即可到海南办理异地就医的相关手续,领取《异地参保人员海南就医证》。 (相关报道见A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