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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1月25日讯 (记者黄晓华)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出台《海南省委省政府直接联系重点专家办法》,建立省委、省政府直接联系重点专家(以下简称重点专家)管理机制。目前,首批重点专家的推荐工作已经启动,报送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
重点专家是指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公共事业进步、科技研发、学科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为我省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行业代表性,享有较高声誉的优秀人才,包括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和优秀农村实用人才。
《办法》规定,重点专家原则上每两年调整、补充一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临时补充。重点专家人选由省直各行业主管部门提名推荐。首批参与遴选人选须于12月31日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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