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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警方近日开始专项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重点整治违法携犬外出(如不牵犬绳)等6种不文明行为。同时,警方也修正了此前向媒体通报的“公安机关对市民举报和行动中发现的不文明养犬行为,将一律带回公安派出所进行问话”的说法,表示只有对多次接到市民举报不改、养狗造成扰民的,才带回派出所问话。
对广州警方在狗事上的知错就改的态度和举措,笔者颇感欣慰。毕竟,在广州市民的一片质疑声中,知错就改,善莫大焉;毕竟,在全国媒体的众多鞑伐声中,公共利益再次得到了尊重,公权力再次得到了修正。
当然,类似的事情在全国来说还有不少,就今年媒体的报道而言,就有河北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紧急”取消“石家庄市委门前早7点至晚8点出租车一律禁行”的规定;安徽省淮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紧急叫停该市体育局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向全市部分副处级以上干部发放面值2580元的健身卡等行为,不一而足。
于是,被众多出尔反尔的规定、花样迭出的“创意”折磨得云里雾里的笔者,便不由得产生出一些不解来,在各行业、各部门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今天,如此多的“拍脑袋决策”是如何出炉的?
毕竟,在公开决策方面,早有《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明文规定: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征询意见、充分进行协商和协调;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要认真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要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纠错改正机制。有组织地广泛联系专家学者,建立多种形式的决策咨询机制和信息支持系统。
不由得想起海南省委党校副校长、海南省行政学院院长廖逊先生的一番真知灼见来。廖先生称,在建设“小政府大社会”的今天,很多公务人员还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没有弄明白在民主社会里谁大谁小的问题,没有理解“小政府大社会”不仅仅表现在政府机构大小、人员多少上,还有着“谁是主人谁是公仆、谁大谁小”的价值内涵。
遗憾的是,众多的“拍脑袋决策、拍大腿后悔”事件,无不提醒我们,不科学民主的官员拍板方式依然在大行其道,甚至“知错不改”的长官意识案例也不在少数。
这不,在笔者撰文之际,一则最新消息又引发了坊间热议———中央电视台披露:兰州市决定,今年辞退该市全部1240名农村代课教师,对于被清退的代课教师按任教时间满一年1000元的标准予以经济补偿……这一规定既被公众认为是“卸磨杀驴”,也被教育专家认为是不公平的。而兰州官员则辩称“我们已经尽力了”。
□ 正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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