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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部分道路惨遭“毁容”
城管部门表示近期将加大整治力度
  红城湖附近的人行道开挖后没有恢复原状 林伟 摄
本报海口1月7日讯 (记者林伟)今天下午,记者在海口市滨海大道、南海大道等路段看到有施工队在开挖人行道,施工处有的围起彩条布围档,但没有设置警示标志牌;有的根本就没有任何围档。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施工队的作业都违反了《海口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近期城管执法部门将加大对城市道路开挖的整治力度,并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     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据该支队调查,目前市区共有14条一、二级马路正在进行道路开挖,取得道路挖掘许可证的有7条(有待核查),未取得道路开挖的有7条。这些施工现场大部分都没有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有的施工完毕但没有按规定标准恢复路面。大部分施工项目都属中国移动公司、南方供电维修公司。     在红城湖路红城之春宾馆附近的人行道上有两处施工点,其中一处施工队完工后只是填埋坑洞,没有按规定铺上彩砖,原施工处的回填土经雨水浸泡泥泞不堪。另一处施工队没有夯实地基就铺上彩砖,其地面明显凹凸不平,行人难以行走。     在国贸大道金洲路口的人行道上,一片地面凹凸不平,回铺的盲道砖与彩条砖胡乱铺设,盲人根本无法按盲道行走。   该负责人表示,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将敦促有关施工队按规定恢复路面原样。按海口市相关规定,新建道路5年内、改造道路3年内不允许开挖路面;施工项目业主需要开挖道路铺设管道的,需向建设部门申请开挖许可证,并按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档和警示牌,晚上现场还要设置警示灯,施工人员需挂证施工;开挖道路的泥土必须及时清运;完工后不能用原土回填,需用新的沙、石回填,并夯实地基后铺砖,恢复路面原状。     鉴于目前海口市道路乱开挖现象严重,对市民的出行影响较大,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将加大整治力度,对无证开挖道路或不按规定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如仍不按规定施工,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将暂扣施工工具,并根据《海口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规定》,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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