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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徐珊珊 通讯员杜海云 林小丽)近日,陵水法院新村法庭成功调结了陵水首宗涉旅游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据介绍,被告海南某旅行社带领团队共806人入住原告位于陵水的某度假酒店,共计消费7万余元。被告在入住酒店前已向原告支付了定金1万元。但是,被告在带领团队离开酒店时,以酒店管理、安全防范工作措施不到位造成客人财物被盗以及酒店账目单据模糊为由,拒绝向原告支付住宿费、用餐费等费用合计6.9万余元。原告认为,客人财物被盗系客人管理不慎,单据模糊不影响消费事实。
双方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某旅行社诉至新村法庭。
在法官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达成由被告一次性支付给原告住宿、用餐等费用共计5.68万元的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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