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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卓上雄)记者近日从三亚市政府获悉,三亚将施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建立相关奖罚机制,有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办法明确,镇政府、区管委会对所辖区域内应由其负责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对本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必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防止事故发生;镇(区)、部门行政“一把手”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他行政副职对其所分管的行业、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办法提出,对年度考核不达标的将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对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予以全市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则给予通报表彰,颁发奖牌和奖金。
记者了解到,该市已出台相关奖励办法,奖金由市政府统筹安排,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总额为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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