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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6月23日 星期三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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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群众就医环境
我省医疗机构实行积分管理
本报海口6月22日讯(记者范南虹)违规行医、药价奇高、虚假医疗广告、服务态度恶劣……都是长期为群众所诟病的医疗机构的不良执业行为。记者今天从省卫生厅了解到,从今年9月1日开始,省卫生部门将采取积分管理制度,加强医疗服务监督工作,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据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医疗机构一般的不良执业行为一直游离于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处罚和管理之外,造成了卫生行政部门想管管不了的尴尬局面。因此,省卫生厅借鉴并引入交警部门的驾驶员扣分制度,医疗机构一旦分值扣完,即取消执业资格。   根据《办法》的具体规定,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的分值,按照违法违规的情节轻重设置为1分、2分、4分、6分、12分等5个档次。最低扣分档次1次记扣1分的有10种情形,最高扣分档次1次记扣12分的有8种情形。这8种情形中包括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抗拒卫生行政部门执法或者拒不改正违法违规行为的,等等。   凡在记分周期内扣完分值的,将取消执业资格。如校验期为一年的医疗机构,年内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积超过12分的,给予6个月暂缓校验期,并责成整改;超过18分的,或者在暂缓校验期内,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积超过6分的,不能通过校验,并按规定程序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根据《办法》规定,针对医疗机构的不良执业行为,我省实行分级和属地化管理,每半年向社会公开各医疗机构积分变化情况,以方便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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