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10年06月23日 星期三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5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国宣布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
从7月15日开始,涉及406个高污染、高耗能产品很多商品原先享受的出口退税率均在13%或17%的水平
据新华社北京6月22日电(记者韩洁 罗沙 雷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2日联合发布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7月15日起,我国将取消部分钢材、有色金属加工材等406个税则号商品的出口退税。   分析人士指出,这是我国自2008年下半年针对外需回落重启上调出口退税政策以来,首次对这一政策进行反向调整。   根据两部门通知,此次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涉及部分钢材、有色金属加工材、银粉、酒精、玉米淀粉、农药、医药、化工产品、塑料及制品、橡胶及制品、玻璃及制品等共计406个税则号。   “从两部门列出的取消出口退税商品清单中可以看出,此次调控主要针对部分高污染、高耗能产品,”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指出,此举是上月初国务院部署节能减排工作以来,政府出台的又一“铁腕”调控举措。   根据两部门列出的清单,此次调控力度空前,很多商品如氯硝丙烷、双氯酚等原先享受的出口退税率均在13%或17%的水平。   “从前期频繁上调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到此次取消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如此大力度政策调控更加凸显决策层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意图。”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说。   张斌认为,取消部分钢铁、化工产品等“两高”商品的出口退税,实际上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用经济手段增加这些企业的生产成本,有助于推进节能减排,抑制过剩产能,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白景明指出,此次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一方面是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另一方面也是我国加快完善税收政策,更好发挥税收工具调控作用的体现。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时 政
   第003版:本省新闻
   第004版:本省新闻
   第005版:财经新闻
   第006版:观 点
   第007版:三亚新闻
   第008版:广 告
   第009版:中国新闻
   第010版:世界新闻
   第011版:汽车周刊
   第012版:汽车周刊
   第013版:世界杯特刊
   第014版:世界杯特刊
   第015版:世界杯特刊
   第016版:世界杯特刊
   第017版:汽车周刊
   第018版:汽车周刊
   第019版:汽车周刊
   第020版:汽车周刊
我国宣布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
A股引领全球上演 “人民币汇改行情”
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突破6.8
中国货币政策将促进经济软着陆
看好A股下半年走势
汇率改革有助提升商品投资偏好
大盘反弹受阻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