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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晚,东莞常平商会副会长、东莞酒店业巨头刘伯权路遇劫匪抢夺他人挎包,随即驾驶保时捷狂追三公里,而后还动用直升机、汽艇,协助警方将跳入水塘的劫匪抓获。常平公安分局已为刘伯权申报“见义勇为”称号,预计很快就能获得批准且展开宣传。(7月17日《南方都市报》)
刘伯权见义勇为的义举赢得了许多人的赞赏,但也收获了一些非议,一些人在怀疑他的动机:“抓个抢劫的也要动用直升机,这个人是不是在炫富啊?”
不过,我确实看不到刘伯权有任何炫富的动机,他不过是在用心追捕劫匪而已,而在这个用心的过程中,动用了自己力所能及的手段—开保时捷、直升机、汽艇,这和一个中产者用普通汽车追赶劫匪,一个穷人用自行车去追赶劫匪,是一个道理。如果他这种行为也算是“炫富”,那么,一个富人宣布慈善捐款几百万、几千万算不算“炫富”?陈光标在汶川大地震第一时间亲自率领公司60辆大型工程车组成的队伍浩浩荡荡奔赴灾区算不算“炫富”?再换一个角度来讲,刘伯权拥有保时捷、直升机、汽艇,在关键时刻却不愿意为追捕劫匪作出一点贡献,或者也骑一辆自行车去追捕劫匪,那些现在非议他的人会不会说他“为富不仁”呢?
甚至,“炫富”这一词语本身在媒体和公众中的泛滥就很成问题。如今,媒体长篇累牍地报道有关富人“炫富”事例,如“富二代”在相亲的电视节目宣称自己有几台豪华车,如一些富人的奢侈消费,豪华婚礼,这喑中迎合了大众的“仇富”心理。老实说,我并不赞同富人暴殄天物式地“炫富”,不赞同富人刻意打击穷人抬高自己的“炫富”,这不仅在于要节约地球资源,提倡“低碳经济”,更重要在于贫富悬殊加剧,社会矛盾凸显的今天,这种刻意“炫富”只会挑动底层民众的仇视,激发社会矛盾。但是,这并不表明“富”本身或者富人消费本身具有“原罪”,给富人任何行为都扣上“炫富”的帽子。这一点我愿意冒一点茅于轼先生所说“为穷人办事、为富人说话”一样的风险。社会的发展需要每一个人积极能动,而要促使公民积极能动,就得允许他能通过合法途径去创造财富、持有财富和享受财富。一个正常的社会和一个心态正常的公民,不应该动辄对富人的行为就以“炫富”在道德上给予否定性的评价。如果我们一味地盯着富人的消费财富和使用财富等行为或者直接否定富人本身,甚至连见义勇为这样的义举都扣上“炫富”的帽子,给予道德上的否定评价,那就有些本末倒置了。
□ 杨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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