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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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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祝颐
国家住建部长姜伟新7月17日在哈尔滨出席“2010中国市长论坛”时表示,为了完成580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中央已经下达600多亿资金,住建部已和各省市签订了协议,大部分省市已经与各地市县签订了任务书,今年这580万套的任务一定要完成。(7月19日《华西都市报》)
中央下达600多亿资金,住建部与各省市,各省市与地市县签订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将做好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的试点工作,传递出保护民众居住权利、维护民众住房尊严的民生思路,值得期待。如果地方政府不折不扣完成保障房建设任务,不仅能解决部分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问题,也会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提供市场原动力。
但是,仅有中央拨款与一纸住房保障责任书,如果相关监督问责机制不能同步跟进,能否充分激活地方政府的保障房建设热情,我心存疑问。这样说并非空穴来风,有事实为证。据媒体披露,2009年住房保障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就很不理想。去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的《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显示,在中央预算安排的重大公共投资项目中,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慢,截至去年8月底仅完成投资394.9亿元,完成率为23.6%。一些地方由于配套资金不到位和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准备不足,难以完成2009年建设计划。一边是商品房拔地而起,“地王”频出,一边是保障房建设进度缓慢,去年的保障房建设完成情况如此糟糕,今年保障房建设计划又有大幅增长,今年的保障房建设能否完成,公众确实有疑虑。
从经济的角度讲,保障房建设需要政府减免税费,降低地价,而商品房建设可以让政府赚个盆满钵溢。不少地方过分依赖房地产财政,热衷商品房建设,冷落保障房需求,其动机不难理解。但是,地方政府过分依赖房地产财政,助推房价高扬,增加了民众住房消费负担。目前房价已经严重背离了居民的经济承受力。我们在呼吁开发商改变暴利思维的同时,也需要地方政府体现责任担当,打破房地产财政思维,在用好中央保障房建设资金的同时,压缩“三公”消费,足额安排地方保障房建设资金,加快保障房建设,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居住权利,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在我看来,要完成今年的保障房任务,一方面要提醒地方政府认真履行责任,足额安排保障房建设资金,做好保障房征地、拆迁前期工作,让保障房建设提速;另一方面,住建部要积极介入监管,督促地方政府把保障房责任落实到位。在增加保障房供给,平抑房价,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方面尽心尽力。对热衷房地产财政,保障房建设缓慢的地方政府划定界桩,明确罚则。同时,改革绩效评价机制,多从民生角度审视官员政绩,纠正唯GDP马首是瞻的短视政绩观,通过科学政绩评价的力量,促使地方政府保证保障房建设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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