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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袁锋 实习生伍平)在为毕业生办理报到过程中,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发现毕业生对档案处理事宜非常迷糊。有关负责人提醒,毕业生对档案转递不能掉以轻心。
据介绍,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在履行签订协议的程序时,一定要明确档案转递地址、邮编和单位全称,而且接收学生档案的单位必须具有人事调配权限。
到三资企业、外资企业、独资企业、民营企业去工作的毕业生,由于这些单位没有人事调配权限,因此一定要和企业明确人事档案管理的部门(如××省(自治区)××市[县]人才服务中心或其他有资格的代理单位等),在协议中,一定要有接收档案的地址、邮编和人才服务中心的全称。
有的单位或企业本身没有人事调配权限,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在其上级主管部门,如到××学校去工作,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是××省××市[县]教育局,在签订协议时,应明确档案转递的主管单位地址、邮编和主管单位全称。
考取研究生的同学,档案是分两次转递到所录取学校,一次是在政审时,另一次是在毕业时。当你拿到录取通知书时,一定要将录取学校的全称及二级学院的地址、邮编和专业及时报给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以保证档案能得到及时的转递。
暂时没有找到工作的同学,请在毕业前夕落实好档案托管单位或转递单位,并及时将档案托管或转递单位的地址、邮编和单位全称报给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避免学生档案在学校滞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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