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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孙乐明 通讯员杨平昌) 近日,省农垦总局、省农垦总公司出台了《切实增加职工收入的指导性意见》,为垦区8大类职工,分别制定出增加收入的针对性措施,让职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2006年以来,海垦职工的平均工资年均增长约13%。但由于历史欠账多等原因,农垦职工工资调升没有进入常态,收入仍然整体偏低。2009年农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1637万元,月均970元。
胶工增收是重点
海胶集团职工是增收政策的重点对象,集团将采取普遍性措施,提高胶工收入。
首先,在人员上坚持只出不进原则,把退休胶工空出的岗位,优先分配给不满岗的胶工,并解决好胶工岗位均衡性问题。建立和启动因灾减收调节机制,在橡胶市场出现重大利空时,海胶集团将实行保护价收购胶工的胶水,把停割期胶工生活保障机制制度化和常态化。
对橡胶中小苗抚管工,海胶集团将调整管理费标准。鼓励抚管工在中小苗地间种短期经济作物,或由分公司统一出租,租金归全体抚管工。
自营经济列入总收入
《意见》中,对另外七大类职工,分别制定针对性增收措施。
实行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在保证拨款基础上,放活分配机制,鼓励创收。新成立的公司和直属工商企业,在效益分配过程中大幅度提高职工分配比例。
对分公司管理人员,严格执行人员只出不进政策,优化人员结构,实现减员增效。鼓励分公司内部重组,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分公司管理人员,将按海胶集团既有政策,多门路多渠道创造价值。
对从事自营经济但收入低的职工,将解决土地分配均衡性问题,把清理出来的土地优先分配给土地少的职工,核定职工免交地租的土地面积。允许职工对自营经济土地的承包权进行流转或用于入股,以实现土地的企业化、规模化经营。职工发展需要融资,由农垦担保公司给予担保。
对在册无岗的职工,在今年国庆节前全部完成土地换就业工作。同时,农场投资公司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合同中的职工就业条款,必须落实到具体职工。
另外,海南农垦相当一部分职工,都有自营经济。而以往统计职工收入时,往往忽略这一部分收入,常常造成误解。在此《意见》中,对职工利用农垦土地资源的自营经济收益,也与工资收入一并计入职工全年收入。
向困难群体倾斜
《意见》特别照顾到垦区特困群体。对患重大疾病的特困职工,将及时启动大病医疗补充救助机制。对其他特困职工,垦区各级帮扶中心将及时给予帮扶。对病残职工的基本生活费标准,将不低于当地地方标准。
《意见》还对逐步拉平农垦退休职工待遇作出明确规定,并将严格按规范的社保缴费基数缴纳社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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