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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8日 星期六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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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3年行动计划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争取三年内五成儿童能上幼儿园
本报海口12月17日讯(记者周元)“入园难,难于考公务员。入园贵,贵过大学收费。”这句戏谑的顺口溜反映了如今家长对学前教育的无奈。今日,由省教育厅代省政府草拟的《海南省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现状:学前3年入园率仅为36.7%   调查发现,2009年我省学前3年入园率仅为36.7%(全国平均水平为50.9%)。因许多市县对农村学前教育投入很少甚至是没有任何财政投入,绝大多数农村幼儿园仅靠家长交费来维持运转。   对此,该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指出了未来3年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的具体目标。   2011年,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其中新建10所、改扩建50所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70%以上,学前3年毛入园率达45%以上,有5%以上的幼儿园达到省、市县示范性幼儿园办园标准。   2012年,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其中新建15所、改扩建50所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全省60%以上的乡镇建有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继续扶持民办幼儿园。学前1年毛入园率达75%以上,学前3年毛入园率达到50%以上,有10%以上的幼儿园达到省、市县示范性幼儿园办园标准。   2013年,新建30所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全省75%以上的乡镇建有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学前1年毛入园率达80%以上,学前3年毛入园率达到55%以上,有20%以上的幼儿园达到省、市县示范性幼儿园办园标准,办园条件和保教质量明显提升。   措施:增加政府投入 鼓励多渠道办园   为了达到以上目标,征求意见稿要求,各级地方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根据需要设置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各级地方财政要在财政性教育经费预算中专项列支学前教育经费,各级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的比例要逐年提高。   此外,各级地方政府要统筹规划学前教育发展,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公办幼儿园;通过补助办园经费等方式,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街道、农村集体利用国有和集体资产举办幼儿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公共资源举办学前教育机构。   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鼓励各市县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办园的体制和机制,多种形式举办各类托幼机构;积极鼓励引进国内外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积极探索“名园引进”、“名园办分园”、“集团办园”等多种办园方式,增强我省学前教育办园活力,形成灵活、多样、开放的办园体制机制。   此外,各市县在新城开发、新住宅区建设、旧城改造、撤村建居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划建设好配套的幼儿园,优先保障幼儿园建设用地;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不得批准建设规划;已经改变性质和用途的,要限期整改。读者如有反馈意见可发送到该厅基础教育处邮箱6523082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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