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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2月22日讯 (记者林伟 特约记者熊瑛 通讯员陈胜)记者今天从省防雷中心获悉,今年我省共发生4起雷击伤亡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今年发生的雷击事故和因雷击造成的伤亡人数创近十年来最低,但经济损失达到2660.84万元,较去年增幅高达154%。
据介绍,雷击灾害是十种自然灾害之一,且年年重复发生。我省是全国雷电高发区和重灾区,年平均雷暴日超过100天,居全国之首。就全岛而言,一年四季都有雷暴出现,尤以4月—9月份最多。由于雷暴频繁发生,每年都有多起雷击伤亡人、畜和其他设备事故发生。据省防雷中心统计,今年全省共发生47起雷击事故,其中,雷击伤亡事故4起;雷击同时造成部分建筑物和大量电气设备损坏,经济损失达2660.84万元。
具体而言,乡村和野外仍然是雷击伤亡事故的主要发生地,在4起雷击伤亡事故中,发生野外3起,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发生在农村民居1起,造成2人受伤。从受灾主体看,发生在各类企事业单位的有42起,占雷灾总数的89%,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占总量的98%;受灾主体为家庭户或个人的有5起,占雷灾总数的11%。从雷灾影响看,造成供电和通信中断的有45起,造成10万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的有37起。7月23日上午,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闽庄园发生一起雷灾事故,造成该庄园电梯设备8台、办公电脑2台、传真机2台、电话机1台、监控主机3台、摄像头8个、总配电雷电浪涌保护器SPD2组损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822万元。
为何在今年雷击事故大幅减少的情况下,因雷击造成的经济损失却大幅增加?有关人员表示,主要是近年来一些新建建筑物的档次提高,各类电气设备大幅增加,但相应的防雷措施却没有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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