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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月20日讯(记者黄晓华 通讯员钟一鸣)从今年开始,省委组织部将组织实施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海南省委办公厅近日转发了《省委组织部关于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提出,人才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
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对象为各市县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人才工作的领导;省直人才工作重点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及分管人才工作的领导。
考核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省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直接指导下,由省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从2011年开始,每两年组织一次,一般于6月至7月份进行。领导班子换届考察时,将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及考核对象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一并进行考核。人才工作的年度考核,结合当年领导班子和省管干部年度考核一并进行,考核结果以统计报表形式进行通报。
考核内容包括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制定与落实、体制机制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基础工作、经费投入等6个指标、20项具体内容。考核工作组将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对被考核单位及对象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评价按百分制计算,每项考核内容均按标准赋以相应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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