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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文刚 通讯员杨兵 崔善红)一湖北籍男子在海口租房开设赌场,非法获利2万余元。日前,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以开设赌场罪,一审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今年39岁的王某,系湖北省陆安县人,初中文化。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5月22日起,王某在海口市华信路花园新村租房开设赌场,安置了电子啤酒机主机一套、充气机一部、显示器六台,并雇佣廖某、万某、许某、闵某(均另案处理)为赌场服务,其中廖某、万某负责收银,许某下赌注,闵某为赌场望风。
2010年6月7日晚,王某在花园新村开设的赌场被公安人员查获,当场抓获王某、廖某、万某等涉赌人员11人,并缴获赌资人民币22570元。王某对其开设赌场非法谋取暴利行为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以赢利为目的,开设赌场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应予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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