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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1月31日 星期一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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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证发证率100%,林权矛盾和纠纷调处率95.1%,群众满意率达100%
林改及时雨滋润片片山林
本报记者 单憬岗 通讯员 谭永军   对于海南岛上广阔的林区而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如同一场及时雨,滋润着一片片山林,也点燃了百万海南林农致富增收的新希望。    海南全省林地面积3100.1万亩,其中集体林地面积1140.12万亩,全省林改涉及18个市县、394.3万农业人口。由于海南林业资源丰富,广大林农对于林改有着高度的期望值,但是,改革的历程却更趋复杂。如何才能最大程度地维护好林农利益,让群众满意?通过不懈的努力,海南林改向人们交上了一份成绩优异的答卷———    2007年11月,我省启动了林改试点。2009年4月全省全面铺开,2010年6月基本完成主体改革。去年11-12月,省林改办对各市县进行的省级检查验收确定,全省共完成外业勘界测量面积1192.56万亩,签订家庭承包、其它方式承包与公益林管护合同1139.08万亩,依法核发林权证51.34万本、面积1139.08万亩,完成林改确权任务的99.1%,商品林家庭承包率88.2%,林权证发证率100%,林权矛盾和纠纷调处率95.1%。    林改给老百姓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老百姓也用实际行动给林改打了高分。调查显示,群众满意率达100%。截至目前,全省没有发生一起群众上访案件,实现了民生林改、生态林改、和谐林改。    自主决策,心里有准头   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一再强调,林改要尊重农民意愿。但近400万海南农民的打算却各不相同:有的希望维持现状,有的希望完全平均;有的主张家庭承包,有的希望对外发包;  (下转A3版)  (相关报道见A3版) (上接A1版)有的希望实行股份制,还有的希望流转林地然后均利。    面对这些众口难调的诸多诉求,省林改办以不变应万变,采取的解决方式是:坚持农民决策和因地制宜的原则,不搞一刀切,可以一村一策,甚至一村多策。    省林业局局长关进平说,林改的最终目的是把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村集体组织的农户。林改,就是一个“分”字:分山、分利、分股。在具体工作中,我省突出落实好“两权”:一是确保农民拥有平等的财产权,对集体林地林木产权的初始分配,采用家庭承包经营制,按照每户所有成员的人数确定承包份额,切实做到“按户承包、按人分山、人人有份”;对确实不宜实行家庭承包的少量林地和林木,通过均利、均股等方式明晰产权。   根据群众对林地依赖程度的不同,我省采取均山、均利、均股3种形式,落实经营主体。特别把均山到户到人作为改革的最基本、最主要的形式,提出了以市县为单位确权发证率达90%以上,家庭承包率达70%以上。同时,明确村集体组织保留的商品林地不得超过村集体组织商品林地总面积的5%。   更为关键的是,我省确保农民拥有平等的决策权。“林改是涉及每家每户的事,得尊重大家的意见。”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方香村村支书吴理文说。在改革中,海南各村组坚持一事一议,真正做到群众的事群众自己办,让群众真正当家作主。五指山市南圣镇什贺村在林改中,一共召开各种会议16次,每次会议都有激烈的争吵。村民黄应理形象地说:“我们村的林改方案是‘吵’出来的方案,林改成果是大家‘吵’出来的成果。对这样的方式,我们心服口服。”    山林归家,造林有兴头   “林改后政府发了林权证,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我们可以自己决定种什么树了!”屯昌县枫木镇罗岸村村民陈进看着自家林地上茁壮成长的树木,高兴地说:“林改是件大好事,以后我们靠种树就可以发财了。”   在屯昌,林业局编写的一本名为《珍贵乡土树种造林技术手册》的小书很热门。在当地农民看来,小书里精选的花梨等十几种树的种植方法,让大家学到了不少种树知识。作为我省农村的传家树,花梨种植周期很长,起码五六十年才开始成材。以前大家只在房前屋后、田间地头种一点,很少有人会动念头在集体林地里种花梨。“山又不是自家的,谁会往里面扔钱啊。”陈进说。如今,在全省各地,山上种花梨已蔚然成风。    大家观念发生彻底变化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政府关于集体林地承包期的承诺:“林地的承包期为70年。承包期届满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这符合林业生产周期长的特点,真正实现了“耕者有其山”,也释放出了党的农村政策长久不变的强烈信号,让农民对林地敢于承包、舍得投入,有利于农民持续增收、推进现代林业建设。    吃下“长效定心丸”的海南广大林农,参与林业发展的积极性空前提高,到处呈现出“争苗造林”的喜人景象,蕴藏在农民群众中的巨大能量像火山爆发一样得到集中释放。2009年昌江、白沙等4个试点县农民新增造林面积15.9万亩,是2008年的1.8倍,创历史新高。如今,“看好自家山、管好自家林”成为各地林农的自觉行动。   文昌市昌洒镇昌茂村党支部书记符永保说:“林改后,现在这个树是我们自己的了,一定要把自己的林子好好管护起来。”昌江黎族自治县王下乡农民为保护生态,在乡、村和护林重要地段设“不准烧山狩猎”宣传标语。全省各地林农在自己的林地上精心经营,发展用材林、经济林,种植橡胶、椰子、槟榔、竹子、棕榈藤、南药、珍贵乡土树种,培育热带花卉等林业产业,收入明显增加。   配套改革,致富有奔头   “还是林改好啊,以前我们没有抵押物,贷款对于我们这样的农民比登天还难,现在拿着林权证可以抵押贷款了,我们致富有希望了。”儋州市那大镇西田村民小组钟志仁说,他利用林权抵押贷款13万元,在自家林地和渔塘发展养猪、养鱼、种植南瓜,大力发展林下立体农业,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省林改办常务副主任秦忠文说,林改之所以深受广大农民拥护和欢迎,最重要的原因是林改点燃了农民致富的希望。“我们在与农民的接触中发现,农民对林权证表现出极大的渴望,除了对所有权的期望,还有就是能够抵押贷款发展生产。”目前,全省共有581户农民用林权证抵押贷款4506.6万元,不断拉动社会生产性消费。   省林改办综合组组长卢家川认为,林权证到手并不等于最终拥有了财富,配套改革是让农民能够靠山吃山、自主经营林地的关键。为了确保“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能长期持久,我省积极探索和建立与林改相匹配的经营机制、管理体制和政策措施。    卢家川一口气列出了多个林权配套改革政策:出台了《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省人大颁布了《海南经济特区集体林地和林木流转规定》,起草了海南省支持林业发展和林权改革的5个指导性意见。   为了加快林业产业发展,我省制定了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指导性意见,加强金融、财政、政策扶持,加快林业产业发展,逐步形成林业产业发展新格局,促进林业增效、农民增收、生态良好和社会和谐。    省林业局数据显示,随着林改的深入推进,林业成为新的投资热点,社会资金开始迅速流向林业。仅以白沙黎族自治县为例,2009年全县生产总值完成11.8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完成6425万元,林业投入达到1290万元,为过去3年总投入之和;农民人均收入3079元,其中来自林业收入1390元,占45.14%,比林改前增加1.7倍。   (本报海口1月30日讯)   大跨越———海南十一五辉煌成就巡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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