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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总比困难多”,这是海南林改人的口头禅。“非同一般的困难”,这是记者在采访林改工作时的最大感受。海南林改难,难就难在有着深度利益调整格局。然而,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海南依然艰难探索出了一种适合海南实际的林改经验样本。
林改模式以“均利”为主
在省林业局局长关进平眼中,海南林改与福建、江西两省相比,存在明显差别,“症结在于屯昌等各县市普遍存在的‘三过’问题。”他曾对江西和福建进行过深入考察,熟谙海南与兄弟省份的林改差异。在他看来,双方主要有两个方面涉及到利益的重新分配:首先是林改前集体林地的经营主体不同。福建、江西两省集体林地80%由集体统一经营,而海南集体林地66.6%由农户、大户和企业承包或经营。
“人家是空手分到蛋糕,皆大欢喜;我们则是把早已分出去的蛋糕收回来,重新再分配,阻力很大。”屯昌县林业局局长陈东用一个形象的比喻道出了双方差异所在,这就决定了该县不能走兄弟省市以“均地”为主的林改模式,应转而以“均利”为主。
历史遗留问题复杂
其次是林业“三定”后情况不同。儋州农委主任陈海洁说,福建、江西两省林业“三定”后,1987年又大多收回集体统一经营,林地林权纠纷相对较少,而儋州则是大部分集体林地未收回,导致产权不清,历史遗留问题多,情况复杂。具体表现为对外发包或流转林地存在“面积过大、租金过低、租期过长”的“三过”问题。
儋州的问题在海南普遍存在,加上1980年代国家实行“谁种谁有”政策所形成的各种造林问题,致使林地占有严重不均,以及林地权属纠纷矛盾十分突出,这在海南尤其典型。因此,海南的林改比兄弟省市历史包袱更沉重,难度更大,任务更艰巨。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首先必须尊重历史。”在关进平看来,“三过”是个历史遗留问题,必须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这一点,海南做出了自己的特色。以屯城镇16人林业联合体为例对之进行解读,最恰当不过。这个联合体的命运清晰折射着国家林业政策的变化,而它再次勃兴的力量源泉,就来自屯昌林改对海南普遍存在的“三过”问题的完美解答。
1980年代中期,屯昌县给出非常优惠的条件请人承包一片近千亩的松林,但却无人问津。因为村民担心政策变化后竹篮打水一场空。村民老吴说服15人合股承包,并和村里签订30年承包合同。10多年后,这片林子进入砍伐期,却引来众多村民垂涎,每砍完一片就有人“抢”种。虽然还在承包期内,但老吴等人却不敢和乡亲过多冲突,到2007年林改前只剩下200多亩地没被抢种。
有效方案应对“三过”地
“现在看来这是一宗典型‘三过’地。”陈东说,租金过低、面积过大,是导致纠纷发生的原因之一。屯昌派出工作队深入每个村调查摸底,大大小小的林地纠纷摸了个透彻。随后该县精确划分家庭承包与其他方式承包两种方式:同等条件下同村农户优先家庭承包;其他方式承包期最长不超过30年,租金远高于家庭承包金。
屯昌还出台了一套有效的“三过”应对方案。一是超过全县户均林地面积2倍以上的均为经营面积过大,超出部分划为其他方式承包。二是分4类界定承包期过长情况,超30年的即为过长。三是规定低于承包金交纳标准的须提高。按县里政策,联合体被“抢”走的土地,根据既成事实分别发放林权证,超过标准部分在其承包条件上分别加以明确。原已名存实亡的16人联合体正式解体,剩下8人承包余下的200多亩地并获林权证,但地租高出很多,新联合体焕发出新生机。
“海南林改不吃夹生饭。”省林改办常务副主任秦忠文说,通过林改,有效排解历史遗留问题291058宗,面积416.7万亩,分别占应解决291330宗和应解决418.6万亩的99.9%。 (本报海口1月30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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