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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2月01日 星期二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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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警方返还被骗车辆63辆
共挽回经济损失约1000万元
本报海口1月31日讯 (记者文刚  通讯员莫桑莉 张振汉)今天上午,海口警方举行“12·26”特大合同诈骗案被骗车辆返还仪式,将追缴的63辆涉案车辆返还给车主,共挽回经济损失1000万元。   2010年12月26日,海口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成功破获一起以虚假租赁汽车为手段骗取钱财的特大合同诈骗案,抓获涉嫌合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邢某。经查,2009年6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邢某以租车为由,先后以每辆每月4500元至7500元不等的租金从海口两公司租赁小轿车119辆。随后,邢某将上述119辆小轿车全部抵押借高利贷,所得款项均用于购买私彩、个人挥霍、支付租金及高利贷利息。   案件侦破后,海口警方集中警力全力追缴涉案车辆。民警们克服年底案件多、任务重的种种困难,经过半个多月辗转海口、澄迈、临高、儋州、三亚等地,共追回赃车63辆,并发动车主自行追回车辆38辆。春节将至,为了让受害车主安心过年,今天上午,海口警方举行“12·26”特大合同诈骗案被骗车辆返还仪式,将追缴到的63辆车全部返还给受害车主。   办案民警借此再次提醒市民:春节正是出门旅游的黄金时期,也是汽车租赁自驾游的高峰时期,各汽车租赁企业和个人要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不应单纯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安全;要加强对租车人身份登记、核实工作,必要时,可要求承租人提供资金担保、财产抵押,或提供担保人,并对担保人的担保能力进行核实;要强化对租车后车辆的跟踪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发案后及时报警,把损失尽量减少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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