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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三亚1月31日电(记者刘贡)备受关注的《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修编工作已进入公众征求意见程序,今日,三亚门户网和三亚市规划建设信息网公布了该规划简本,受理社会各界在公示期内对规划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该版规划由三亚市政府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于2008年5月着手《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前期研究报告》,2009年3月获得海南省批复同意后正式启动。2009年10月,形成了《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成果》,次年9月20日三亚新版总规通过了省住建厅组织的专家论证评审,10月28日经省城乡规划委员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11月16日,国务院向海南省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通知,确定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国务院审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26条规定,“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充分考虑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在报送审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公示此版规划成果,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各界人士可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到三亚市规划局。
三亚市规划局有关人士介绍,一个月的公示后,此版规划接下来将报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再报海南省人民政府审批,最后报国务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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