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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徐珊珊 通讯员林明智 李影影)近日,文昌法院锦山法庭运用诉前调解程序办理了一起农民工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去年,蔡某在被告某公司育苗场从事电焊工作时,被一钢质物件砸断了左食指中节,经鉴定造成九级伤残。被告某公司支付了979元的抢救费,对于其他费用没有进行偿付。
蔡某一纸诉状将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合计人民币6万多元。被告认为双方并非雇佣合同关系,蔡某的医疗费及各项损失不应由己方承担。双方争执不下,经过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付给蔡某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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