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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我受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0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是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实现良好开局、成功抗击历史罕见的持续强降雨特大洪涝灾害、圆满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的重要一年。面对重大机遇和挑战,在中共海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族人民奋发进取、乘势而上,开创了我省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局面。
过去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围绕落实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服务全省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一年来,常委会共召开6次会议,审议法规或法规性决议草案40件,通过和批准33件,听取审议省政府及其部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13项,先后对4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组织办理代表议案10件、建议234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80人次,为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快速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认真落实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以立法促进和保障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
加快编制和实施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专项立法计划。常委会把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作为立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把构建与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相适应的法规体系框架放在立法工作的首位。在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反复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编制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专项立法计划,从综合管理、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环境建设四大类,以及旅游业与相关产业发展、规范旅游市场主体等六个方面,确定56个立法项目,构建了比较完整的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地方性法规体系框架。及时调整2010年立法计划,将制定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急需的法规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常委会已对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条例、旅行社管理规定、导游人员管理规定、旅游景区景点管理规定、旅游价格管理规定等五项法规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并顺利通过。与此同时,常委会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决议,把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全省人民和地方国家机关的共同意志。及时作出关于贯彻落实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的决议,为规划纲要的实施提供法制保障。
以立法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和重点领域改革。针对去年“豇豆质量事件”暴露的问题,修订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确立实行农药统一批发经营和农药零售许可制度为主体的新型农药经营体制,从农药经营、农产品收购检测等方面明确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快海南西部地区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修订洋浦经济开发区条例,扩大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局的管理权限和行政审批权,在机构人员编制、土地利用和产业发展规划等方面赋予其更多的自主权。为适应国家燃油税费改革的新形势,制订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管条例,将过去的“汽油经营许可”调整为“机动车通行附加费征稽登记”,在柴油机动车减征免征范围等方面设置了新规定,将此政府规章上升为地方性法规。
以立法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定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条例,放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扩大适用受惠范围,并适度降低用人单位生育保险缴费率。修订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从康复、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进一步改善对残疾人权益的保障措施,让残疾人更好地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修订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明确业主的权利和义务,对业主大会的组成和职责、物业的使用与维护作出了新的规定。修订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在学校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依法加大了各级政府的责任。
以立法促进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修订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扩大和细化应当使用普通话、规范汉字的范围,促进我省使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定海南省红十字会条例,从机构编制、作用和职责等方面理顺管理体制,作出了一系列有利于提高其履职能力的规定。修订海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增加了选举前需进行村级财务审计等新规定,将有力推进我省农村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修订海南经济特区禁毒条例,加大对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有利于净化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社会环境。修订海南省消防条例,进一步明确和加大了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消防安全和应急救援职责,扩大了原有法规的适用范围。
以立法促进依法行政和人大监督。根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需要,常委会依据审计法制定海南省审计监督条例,将审计法对政府审计范围的原则性规定细化为财政审计、政府投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环境资源审计等审计分类,对具体内容进行了界定和规范。制定政府采购法实施办法,对采购实施范围、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集中采购机构的设置和选择等进行规范。制定监督法实施办法,着重从程序和实体两个层面对各种监督形式进行细化,率先对专题询问这一监督形式在地方性法规中作出明确规定,以进一步增强依法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全面完成地方性法规的年度清理任务。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常委会明确了清理我省地方性法规的范围和内容,加强对省政府和有关市县清理工作的协调指导,对清理结果分类处理,及时启动修订或废止程序。全年已审议通过或批准地方性法规修订草案和修正草案19件,废止地方性法规4件,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了贡献。
创新立法工作机制取得新进展。关于加快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决议、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条例、农药管理若干规定修正案等重要法规草案,由常委会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起草,进一步增强了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动性。将旅行社管理规定、导游人员管理规定等四项法规草案委托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等单位起草,在发挥专家学者作用、委托起草法规草案方面探索了新路。坚持开门立法,开展了海南省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进行制度廉洁性评估,较好地防范了廉政风险。加强立法调研,增强了立法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坚持突出重点增强实效,以依法监督服务全省工作大局
着力围绕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这个主题开展监督工作。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我省旅游市场管理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省政府责任明确、措施得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开局良好。但也存在旅游管理体制尚未理顺、经营模式和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升、“黑车、黑社、黑导、黑店”屡禁不止、旅游规划执行不严等问题,要求继续深化旅游管理体制改革,持之以恒地抓好旅游市场整顿和管理。常委会还组织开展了出入境管理法执法调研,对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中如何发挥民族文化作用、保护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专题调研。
着力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去年7月份,常委会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10年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了2009年省本级财政决算。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省政府紧紧抓住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大机遇,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省经济呈现快速增长势头,多项经济指标走在全国前列。但也存在重点项目建设有待加强、财政收入中房地产收入占比偏高、物价上涨幅度偏大等问题,要求采取得力措施加以解决;在财政工作中,要严格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提高预算支出质量。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09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审计部门工作卓有成效,但对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要加强整改监督;同时,要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的审计监督力度,继续加强对政府投资的绩效监督,逐步推进部门决算审计。常委会于去年6月审查批准了2010年海南省省本级一般预算调整方案,同意将财政部代理发行的我省地方政府债券25亿元纳入一般预算收入。去年9月,常委会及时审查批准了2010年海南省省本级一般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要求新增财力的使用向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倾斜。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我省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和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执行和实施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强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多渠道筹措配套资金,做好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促进重点项目落实。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房地产开发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提出要科学合理地发展各类房地产、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让群众受益于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审议意见。开展了对民政、交通、林业等部门2011年预算编制情况的审查。召开两次经济形势分析会,提出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引导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等建议和意见。对测绘法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工作的决议,进行贯彻落实情况的执法调研。开展了我省工业园区建设、林权制度改革、“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专题调研。
着力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应对豇豆质量事件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了我省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执法检查,要求进一步理顺安全监管体制,切实改进我省食品安全状况,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从源头上认真解决农药经营体制和机制问题。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就业再就业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有关就业政策、努力构建促进就业长效机制、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加快城乡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等审议意见。进行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执法调研以及我省华侨投资权益保护、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题调研。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农业技术推广法、种子法执法检查。
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及其决议专项工作报告,要求把普法工作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普法规划及决议确定的任务顺利完成。听取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专项工作报告,督促省高级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工作,强化调解意识和审判指导,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听取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诉讼法律监督专项工作报告,督促检察机关强化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增强法律监督实效,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
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推进。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节能减排的专项工作报告,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落后产能淘汰和污水管网建设步伐,确保“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顺利完成。进行全省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运营情况工作监督检查,针对部分项目未能如期建成运营、配套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监督实效进一步提高。常委会在推进依法跟踪监督方面形成了自己的特色。2009年开展了“限塑”规定的执法检查;2010年又围绕节能减排、污水垃圾处理、限制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等内容,组织新闻媒体开展2010年海南环保世纪行活动。在2009年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的基础上,2010年又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整改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要求把完善“四荒地”承包和发证工作作为政府的专项工作进行整治,切实处理好涉及农村土地方面的问题。2009年常委会听取审议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2010年又跟踪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推动全省及重点城区创建一个安全有序、畅通便捷的道路交通环境。
信访工作得到加强。常委会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把协调解决久拖不决、久访不息、进京和越级上访的积案作为信访工作重点。全年已协调有关部门督办解决116件、救济解决42件,提出办理建议95件,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努力。
三、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代表作用进一步发挥
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坚持把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与常委会工作有效结合起来,重视代表意见,发挥代表作用。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10件议案已经办理完毕,全部答复了提出议案的代表和代表团。代表提出的234件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90件,占38.5%;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有116件,占49.6%,代表对建议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
继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每次常委会会议都要求提出相关议案的代表列席,专门委员会也邀请代表出席相关专题会议及座谈会、论证会。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都请有关方面的代表参加,全年有167名代表参加了上述活动。列席会议和参加活动的代表积极建言献策,为提高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积极开展代表活动。组织14名我省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开展全省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专题调研,提出尽快调整和完善城乡规划、实施全省城乡“一盘棋”战略等建议。组织12名我省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对“十一五”规划实施及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情况进行视察,提出加大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力度、增强海南抗御特大自然灾害能力等建议。组织80名省人大代表参加以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为主题的学习培训,还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和市县人大负责人就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赴兄弟省区进行专题考察。
四、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自身建设继续加强
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常委会及机关党的建设。认真制定并严格执行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着重研究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决策部署的重大措施。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建设。
加强对内对外工作交流。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指导和监督,完成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入境管理法修订立法座谈会、信访调研会的服务保障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人大外事工作,全年接待外国议会团组及侨领代表团5批35人次,组织了2个代表团组赴澳大利亚、新西兰访问及赴台湾考察。加强与兄弟省市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交流,吸收借鉴经验,不断改进工作。
各位代表,一年来常委会取得的工作成绩,是中共海南省委加强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省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劳动的结果,是市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同努力的结果,是省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协同工作的结果,是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工作的时候,常委会对加强和改进今后的工作进行了认真思考。一是要在确保立法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快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立法,力争尽快形成服务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法规体系;二是要更加关注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反馈,提高监督工作实效;三是要加强代表培训和组织代表更多地参加常委会有关活动,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四是要切实抓好常委会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整体能力和素质,依法履行好人大的职责和使命。
2011年的主要任务
2011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围绕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这个历史性课题,把科学发展的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贯穿于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全过程,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加快形成服务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法规体系,为继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新贡献;着力增强监督实效,推动实现“十二五”规划良好开局,推动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海南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快构建促进和保障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法规体系,着力提高立法质量
2011年,省人大常委会要紧紧围绕省委推进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和作出相关决议,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制支撑和保障。
加快制定一批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急需的法规。在今年1月份常委会已经审议通过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条例、旅行社管理规定、导游人员管理规定、旅游景区景点管理规定、旅游价格管理规定、企业与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规定、选举法实施细则等7项法规,作出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的基础上,继续有重点地推进一批重要法规的立法。加强规范旅游市场的立法。制定酒店管理规定、旅游车管理规定、餐饮业管理规定,修订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加快促进特色产业发展的立法。制定农业专业合作社条例、电力保护条例、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无线电管理条例、邮政管理条例,修订土地管理条例。推进生态建设和投资环境建设立法。制定生态补偿条例、海岸带开发利用与保护条例、城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防洪法办法。加强改善民生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立法。制定劳动监察条例、财政资金监督管理条例、地方志工作规定,修订我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条例,修订律师执业条例。
认真做好清理地方性法规的后续工作。抓紧修改或废止与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法规。对需要修改或废止的,及时列入2011年立法计划。认真总结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的经验,将一些成功的做法固定下来,实现法规清理工作的常态化和规范化。与此同时,抓紧做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各方面正确认识和积极评价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取得的巨大成就。
继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完善常委会参与法规草案起草、调研和协调,直接组织重点法规起草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民主立法,多形式、多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涉及民生的重要法规草案召开立法听证会,扩大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充分整合立法资源,发挥专家学者、立法咨询委员在立法中的作用,探索组织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委员及相关单位联合调研的方式,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二、主动服务全省工作大局,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2011年,省人大常委会将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加大执法监督和工作监督力度,积极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和“十二五”规划实施。
强化对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监督。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省本级财政决算。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审议审计工作报告。适时开展审查监督预算条例执法检查。对财政预算中实施民生规划等问题开展专题询问。继续开展部门预算审查。开好两次经济形势分析会。进行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实施办法执法调研。开展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推进“十二五”规划贯彻落实、2010年新增财政追加农业资金投入使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的专题调研。
强化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监督。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侨务、少数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农业技术推广法和种子法执法检查整改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劳动合同法和集体合同条例执法检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进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继续跟踪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实施办法执法检查的整改工作,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整改情况的跟踪督查。对我省华侨捐赠公益事业若干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调研。进行我省2008年至2010年农村民生重点项目实施和中央强农惠农直补资金使用、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少数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和落实教育移民政策等情况的专题调研。
强化对司法公正和推进社会事业发展的监督。听取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诉讼法律监督的专项工作报告。继续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的后续工作。深入开展海南环保世纪行活动。对人民防空法、城镇园林绿化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调研。开展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前教育发展、文化改革发展的法制环境等情况的专题调研。
推进监督方式方法创新。今年重点是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做法,对财政预算中实施民生规划等问题开展专题询问;将原来在同一次常委会上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审议当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为在7月份审查和批准决算、在9月份听取审议今年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增强人大对预算监督的实效性。
三、继续加强代表服务保障工作,着力加强自身建设
做好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修订和实施我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按照省委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统一部署,加强对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办好全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骨干培训班,适时交流全省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情况和经验,推动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继续加强代表工作。作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省人大代表工作、切实发挥代表作用的决定,提高代表履职保障水平。制定和实施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强化对议案建议办理的督促检查,落实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的部门工作责任制,力争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结答复率达到百分之百。继续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制定和落实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培训计划,做好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举办的法律知识等专题培训的组织工作,办好省人大代表培训班,组织好代表调研和视察活动。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
切实抓好常委会及机关党的建设。牢固树立大局观念、民主法制观念和人民群众的观念,始终保持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围绕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实现“十二五”规划的良好开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加强组织建设,推进干部竞争上岗和挂职交流,多层次、多渠道培训干部,提高机关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各位代表!“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关键时期;今年,是实现“十二五”规划良好开局和继续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重要一年。我们要实现的目标催人奋进,我们要完成的任务艰巨繁重。在新的一年里,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中共海南省委的领导下,紧紧依靠全省各族人民,开拓创新、奋发进取,努力把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推进我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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