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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袁锋 通讯员卢作虎 吴婧雅)为减轻城乡居民看病就医经济负担,进一步增强参保家庭抵御疾病风险能力,三亚市启动2009年度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原新农合二次补偿工作。经统计,全市将有4000余名大病患者享受补偿待遇,补偿金额近1400万元。
补偿对象为参加2009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且年度住院费用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大病患者,其中城镇居民大病患者按个人全年符合规定的累计住院自负费用的50%补偿,最高支付限额为4万元;原新农合大病患者按个人全年符合规定的累计住院自负费用的20%补偿,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本次二次补偿工作分为公示、申报、补漏、发放4个环节,预计将于4月10日之前将补偿款发放到居民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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