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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3月30日 星期三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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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措施确保保障房用地需求
市县保障房用地不落实将暂停批准供应其他经营性项目用地
本报海口3月29日讯 (记者单憬岗 周元 通讯员谢曦)今年我省将通过三项措施,确保尽快落实保障性住房用地,确保位置好、环境优、配套设施齐全的可利用地块优先用于保障房建设。这是省国土厅负责人在今天召开的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透露的。   省国土厅厅长陈健春表示,该厅将实行“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优先实施项目预审、优先办理用地手续、加强选址审核、加强报批管理、加强批后监管”的“三优先、三加强”措施,确保尽快落实保障性住房用地,圆满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这些措施包括:   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加强选址审批。继续对保障房用地指标实施计划单列,切实做到用地指标“应保尽保”。今年2月,省国土厅已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统筹安排了500公顷用地指标,要求各市县国土部门于今年3月底前公布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接受社会对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的公开监督,确保位置好、环境优、配套设施齐全的可利用地块优先用于保障房建设。对于保障房用地不落实的,该厅将一律暂停批准供应其他经营性项目用地。   优先实施项目预审,加强报批管理。继续对保障房项目用地采取专人负责、提前介入的主动服务,积极做好用地报批的材料准备和申报,全面落实耕地占补和被征地农民社保,避免影响用地审批。对于材料完备的项目,实行即报即批;对于材料不完备的,可以先行受理,边批边补;对于急需动工的项目,可在国家计划指标下达前预先使用计划指标。   优先办理用地手续,加强批后监管。全面加强批后监管和督导,督促项目按时序、按性质、按数量开工建设。对不按计划进度要求使用指标、报批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市县,将冻结其他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的使用;对用地批准后不及时征收和供地,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的,停止受理该市县的经营性项目用地报批;对擅自将保障房用地改作建设商品房或其他经营性项目的,以违法用地严格查处,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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