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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海南立法”座谈会提出
在新起点上推进海南地方立法
本报海口5月9日讯(记者袁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海南立法”座谈会今天在海口召开。会议提出,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结合完善这一法律体系的要求和建设国际旅游岛的进程进一步提高海南地方立法水平。   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此次座谈会,旨在学习贯彻全国人大有关会议精神,总结海南建省以来立法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对继续推进地方立法、围绕全省发展大局加强法制建设进行交流和谋划,进一步明确今后我省立法工作的发展方向和主要任务。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毕志强,副省长李国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勇霞,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万荣,专家学者代表童光政分别在座谈会上作中心发言。   座谈会提出,要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和基本经验,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地方立法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继续加强和改进海南地方立法工作。   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23年来,共审议通过或批准地方性法规、经济特区法规和法规性决定决议391件(次),现行有效的229件。海南地方立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特区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座谈会提出,要科学研判地方立法面临的形势和发展趋势,在建设国际旅游岛的进程中进一步提高海南地方立法水平。要从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实际出发,充分运用特区立法权和地方立法权,突出海南特色;在注重经济领域立法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领域立法和其他领域立法;加强法律和综合性法规的配套立法,努力提高法规的可操作性;建立法规清理长效机制,根据海南实际和社会生活的变化适时修订法规;进一步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机制,着力提高立法质量。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桂花主持座谈会并讲话,她要求继续深入研究我省地方立法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和新思路、新举措,始终坚持地方立法工作的正确指导思想,把充分运用“两个立法权”推进我省发展作为各有关方面的共同任务,在继续加强立法的同时着力推动法律法规的实施,全面深化和推进地方法制建设。   老干部毛志君、秦醒民,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国舜以及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各有关部门、部分市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专家学者代表等共百余人参加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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