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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5月18日讯 (记者李冰 通讯员王晓 黄燕)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今天上午一审宣判了一起父子俩合伙飞车抢夺案,这对父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去年11月28日晚,被告人郑某全(父)、郑某佳(子),驾驶摩托车在海口市文华路文华大酒店附近,抢走谷某一只黑色提包。包内有人民币1000元、港币6万元及手机等物品。
法院认为,被告人两父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驾驶机动车辆抢夺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行为已构成抢夺罪,故分别对两人作出了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万元的判决。
被告人郑某全表示认罪,不上诉;郑某佳则表示考虑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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