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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6月01日 星期三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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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穿上“广告装” 马路成了“名利场”———
谁来监管流动“牛皮癣”?
  这辆汽车的后窗被广告遮得严严实实。
  ↑连“三脚猫”也打起了广告。   ←这辆汽车的“广告装”果然“牛”。   本版照片均由本报记者古月摄
记者   目击   本报近日接到不少读者投诉,称海口街头车体广告有点乱,有些车体被五颜六色的广告包裹,已经看不出车辆原貌,尤其是一些小面包车、小货车以及小轿车,车身贴满广告满街跑,成为海口街头一道“另类”风景线。有读者称,这些贴着广告的车辆是街头流动的“牛皮癣”。   车体贴广告 市民看法不一   “在车上贴广告,影响车体的整洁,五颜六色的小广告满街乱跑让人感觉眼晕”、“用自己的车,给自己做广告挺好”、“随便用车体做流动广告,是否违反国家的广告法?广告内容谁把关?” 5月25日上午,几名海口市民对在街头采访的海南日报记者表达各自的看法。   记者注意到,车身上喷涂或张贴广告的主要是小型面包车、小货车、商务车和一些中低档小轿车。广告内容五花八门,有修空调、修电视的,有卖钢材、瓷砖、太阳能热水器的,有卖房子、卖汽车、收旧家电的,甚至征婚、婚庆公司的广告也成了车身外衣。这些车体广告大都色彩艳丽非常显眼,个别车为吸引眼球,干脆用整张喷涂纸将车包裹起来,只剩下前车窗和轮胎,如同一个巨幅广告球在大街上滚动。    海口市民陈先生对街上越来越多车体广告并不感到奇怪,他说:“如果你开了一家店面或一家小厂,又有一辆私家车,为了提高店面或产品的知名度和销售量,将所卖的商品做成广告喷在车上,这又何尝不是一种营销方式。”但海口市民胡女士则觉得车体贴广告不妥,“反正我感觉眼花缭乱不舒服。”   车主虽“划算” 监管难到位   在海口市新华南电器城附近,记者看到一辆车身喷有某品牌电器广告的面包车,车体几乎全部被贴满,该公司地址和电话一目了然。当记者问车主车身广告是否到工商局申请时,车主称:“申请什么?我自己的车给自己做广告不行吗?有些人还租用别人的车身来做广告,也都没人管”。   据了解,目前一些私家车主采取出租车体赚钱的方式,来补贴不断攀升的油价。   在私家车上张贴、喷绘广告,既能达到商家流动广告宣传的目的,也让车主赚取了一定的租金,受到私家车主和商家的青睐,但监管却成软肋。海口市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相关人员说:“我们的主要精力都放在监控电视、报纸、网络等广告中,对车体的流动小广告很难监管到位” 。   流动性广告不能想喷就能喷   “个人未经许可私自利用车身张贴广告标语的行为是违法的。而通过拥有广告发布权的企业或广告公司,向工商部门报批,并且审核通过,在交管规定尺寸内统一张贴的才受法律保护。”海口市工商局商务广告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海口除了营运车辆,如公交车、出租车等,还没有批准过私家车利用车身做流动广告。    海口市交警支队车管部门负责人表示,按照公安部的相关规定,按程序报批后,车身张贴广告不得影响安全驾驶,所登广告面积不得超过车体的2/3,且不能改变车体的主色调。此外,汽车的前后风挡、前引擎盖和后备箱盖不允许粘贴广告。否则将不能通过年检,上路也将被交警查扣。“像海口街头有些车整个被广告纸全部包裹,只留下两个前挡风玻璃,这是绝对不允许的,查扣后还要重罚。”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   (本报海口5月31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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